关于降低社区居委会水电费等收费标准的建议 |
发布日期:2008-09-11 |
目前,社区居委会水电费收费标准是:水费2.87元/吨,电费0.89元/度,电话月租费30元。而民用标准分别为:水费2.57元/吨,电费0.52元/度,电话费月租18元/月。社区居委会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居民自治组织,具有协助政府落实有关公共管理事务的功能,所有经费由政府额定拨款,因此,以非民用标准收缴社区居委会的水、电等费用,是不合理的。建议: 将社区的水电费等收费标准统一改成民用标准,以减少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办公开支。 |
主办单位:中国致公党常州委员会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