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改变不同体制退休人员的不公平待遇
发布日期:2008-12-04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事业单位体制内还有不同性质的单位,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由此引发出许多待遇差异,其中有合理的部分,也有不合理的部分,而退休职工的工资增加问题明显就有它的不合理性。

多年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人员都会有相关增加工资文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逐年增加工资,而唯有事业单位中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性质的退休人员没有享受到逐年增加退休工资的待遇。因为他们已经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而社保为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的政策是因体制而有所不同的。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已经连续几年增加了工资,而事业单位中这两种体制的退休人员因为“事、企有别”而至今未得到相关政策。然而,当事业单位的阳光工资工程以及生活补贴政策实施时,如原退休单位无力承担,则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40元的方案又与他们无缘。这样,就使他们落入了单位、财政、社保三不靠的境况。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确实有些棘手。但是否可以先从以下方法入手:

一.尽快改制

改变弊病丛生的双轨(甚至多轨)运行体制。很多矛盾都是因体制不同而引发,是人为划定的,也就是说,是可以人为解决的。事实上,没必要把社会群体分得那么复杂,必须实行单轨运行,才能激发社会进步的动力。虽然在事业单位改制后,这些问题也会遗留很长一段时间,因为退休人员是带着不同体制退休的,但至少不会继续产生新的矛盾。

二.扩大社保统筹范围和统筹基数

目前,我国的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全额拨款单位与社会其他行业采取的是两套彼此独立、封闭运行的养老保障体系。这不但造成社会不公平,还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除了不利于打破公务员的终身制弊端外,还不利于弥补社保扩面的财务性需求。目前社保基金缺口很大,而缩小缺口的办法之一就是增加覆盖面。我国吃财政饭的人员达到数千万,这些人如能加入社保,将有效解决社保资金缺口难题,社保也才有足够的财力为所有退休人员增加工资。

                           (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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