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实施与否值得密切关注 |
发布日期:2008-12-04 |
国务院于2007年底颁布、自2008年元旦起开始施行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已经进入第一个实施年度的最后倒计时阶段了,在《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实施的首个年度中,各方面、各单位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如何,建议政府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科学研究,对其实施中需要明确或补充的内容能及时制定一些相应的细则或实施办法。例如,为了既保障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又保证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休假被简单操作货币化,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允许一些重要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一些关键岗位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年度轮流休假,对确因工作性质不能休假的、在政策规定比例范围内给予职工货币性补偿。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制度体现了人们对精神和文化的一种追求,能够让劳动者有更多的休闲时间,有更高的劳动效率。带薪休假不仅是一种福利、一种权利,更是在营造一种新氛围和好习惯。用法律形式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员工带薪休假,是社会文明程度不断进步的标志。这项制度能够执行到何种程度,也是国民素质的体现,是国家法律、法规所特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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