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保险制度的三点建议 |
发布日期:2010-09-21 |
常州近几年在看病、住院医保改革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也得到老百姓的赞扬。但是门诊医保赔付目前还不尽如意。普通百姓看门诊尤其是退休人员,有时看一次病就会因化验费、B超、CT等检查费用,就把患者一年的医保费就用完。为此建议: 1.制定增加门诊医疗补充保险办法。门诊医疗费(包括检查费、药费)在个人医疗帐户没有结余资金支付时,可按年龄段设置不同医疗费用起点,按比例报销。 2.继续降低门诊检查费用和减低药品价格,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常见病的药品价格。 3.提高企业和个人医保费用缴纳比例,并要动员有经济能力的企业拿出一部分盈利资金(可免税)为在职和退休员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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