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市中心消防站:2002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区规划面积达到1864平方公里。据不完全统计,到2006年市区建成区面积105平方公里,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从现有消防站布局和保卫任务看,存在布点稀距离远、保卫面积过大等问题。特别是我市市中心区域,原市中心消防站(现更名为竹林路消防中队),1998年因市消防指挥中心建设需要迁移至竹林南路后至今,市区中心无消防站。而市中心区域高楼林立、商业网点密集,人员密集场所众多,人流、车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扑救,后果不堪设想。针对这一现状,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我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在市中心建设中心消防站。对此,应尽快落实规划选址投入建设。
建设特勤消防大队:在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服务业蓬勃发展,在带来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文明的同时,也使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以及建筑物倒塌、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高速公路、水上运输事故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灾害事故发生的几率加大,一旦发生处置的难度也日益加大。相比之下,我市的消防特勤力量建设还相当薄弱,至今还没有一支专门应对急难险重的专业特勤队伍。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按照我市“拉开城市框架;实现南北一体;完善城市功能;创新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设思路,结合消防保卫区域和任务,特别是面对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物倒塌、危险化学品泄漏、高速公路、水上运输等各类灾害事故多发、处置难度大这一现状,我市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应对急难险重灾害事故的专业特勤消防大队。根据《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要求,应在城市规划中预留用地,组建特勤消防大队,以提升城市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黄富华:常州市人大常委、致公党市委副主委、常州纺织工业设计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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