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废弃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8号)文件,我市及时以(常政办发【2005】52号)文件转发省政府的文件,使我市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至目前已完成整治工作的有:武进雪堰的蛇山北侧、杨湾山、黄家山、门前山、乌龟山;潘家的四顶山、凤凰山西侧、夹山东;横山桥的清明山;焦溪的采石五分厂、粮庄采石厂西段;金坛的金牛洞、马干山;溧阳的燕山北、燕山西、大长山、大石山等矿山。正在整治的有武进雪堰的雅浦、蛇山北侧的坡面;潘家的仁庄、鹁鸪山;焦溪的鹤山、查家湾;新北区的小黄山;溧阳南渡的大、小金山、观山、河沿山等矿山。
在废弃矿山整治过程中,我发现仍有少数当地村民到整治现场闹事,阻绕现场正常施工,延误施工周期,使施工队伍难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如溧阳国庆村委在大长山覆土时在运土道路上开沟阻拦运土车辆进入宕口;孟河九龙村民抢夺地磅计量器,使宕口碎石不能外运,被迫停工)。造成这些停工原因,看来是对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尚未到位,没有做到村民中间,导致个别人员到整治现场阻绕工作。为此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都来参与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甲方代表一定要有镇、村领导参予,以便及时协调处理整治现场发生的一些矛盾,确保整治工作如期进行。
陈建常:常州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常州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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