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 内容
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8-02-20  来源:致公党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20年前、于1985年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平均水平提前了十五年。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58.8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6.6%,我市老龄化呈现出起步早、发展速度快,高龄化加剧、空巢家庭多是我市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预计到2020年,我市老龄人口比例将上升到25.5%。这将给社会养老服务带来沉重压力。关注夕阳、关爱老人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做好此项服务工作,来满足高龄老人需求,让他们安度晚年是构建和谐社会值得探讨的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市大致有以下几类状况:

1、老夫妻双全、年龄大约在65至75岁左右,他们身体状况尚可,平时生活均能相互照应自理,这种家庭一般对养老服务大多不需求,偶尔有困难,就会请社会上钟点工或子女亲友帮忙就解决问题了。

2、随着年龄增高,一般高于75岁,体力衰退,当一方或双方患病出现肌体功能受损状态,甚至长年卧床,均需不同程度的日常照料或特别护理。这种家庭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居家养老,请长期或短期护理工,再由本地工作的子女协助料理;二是有部分老人产生入住老年公寓或康复医院的愿望。

3、丧偶家庭,特别是男性丧偶者,如经济收入不高,大都选择迁居子女处,然后将原住房出租或卖出来贴补家用。如果经济收入尚可、生活也能自理的一般仍选择独居。如果老人脾气古怪、子女都不肯接受同住或有的老人子女虽然肯接受但老人不愿与子女同住却又不忍孤独寂寞的则会选择入住养老院。

与子女同住的老人日长数久会因年龄差距大造成的代沟而为了一些日常小问题与子女产生矛盾,如果相互都能理解和谅解就可以和睦相处;如果相互斤斤计较或在对待第三代的教育观念分岐大则一家三代之间的精神生活质量极差,严重的老人患抑郁症、痴呆症,甚至会发生轻生现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要是家就会有老人,而且人人都会变老,无论一生辉煌还是寂寞,没有人能逃得过这种自然规律。我国早在1996年就颁布了《老年法》,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从法律上给予保障。我省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多年来还出台和实行了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居于全国前列。但鉴于我省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按目前的养老服务工作确难以满足,存在问题有:

1、养老机构数量少、床位匮乏。如:常州市各类养老机构现为113个,床位9200个,只占老年人口的12.6%。

2、全市现有老年公寓存在入住率不均衡之现象。这是因为公办老年公寓距市区近、收费低,则入住率高。相反各类民办、集体办的老年公寓因无政府补贴,收费高,则入住率低。

3、民办与集体办的老年公寓管理差,特别是忽视老人隐私权,缺乏针对年龄特点提供老人的心理服务。

4、满足老人需求的商店和商品太少。目前我国老人市场的年需求是6000亿元,而能提供的各种商品不足1000亿元。日本东京有一条老人街,商店超过200家,老人需要的商品应有尽有,商店店员基本是年轻人,价格标签上的数字也比另处商店的要大上好几号。除老人爱吃的点心外,还有专门为老人设计的鞋、帽、衣物等专卖店,还有健康检查的小诊所、有美容店等。

目前我省大多数街道社区此方面服务的机构、设施等条件较差,难以为居家养老者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特别是高龄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专业化系列服务不完善、不配套。但居家养老正是今后中国特色的主要养老模式,因此,有待大家共同关心探索。为此我们建议:

1、各级政府应尽快细化和完善出台民办养老护理院(可有全日制、日间制、临时托老所)的激励机制及优惠政策,特别应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开发商兴办和管理老年公寓,(尤其要投资兴建更多的廉价老年公寓,为低收入老人服务),为各类老人和愿意从事养老护理业的人提供诸多机会。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加快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和规章。落实专门部门监督、指导、管理全市老年公寓与护理院,做到统一领导、规划、合理布点。

3、有计划实施开办照料老人的职业培训专业教育,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社会来讲也是开发就业岗位。实现能与幼教同等的社会职称待遇。

4、重视临终关怀的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辟增设临终关怀病房,由专人作精神护理及临终前阶段病痛治疗与护理,尽可能给予人生终点的呵护。为让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救护、吃住、护理等方面的24小时服务,从病房到活动室象家居生活那样,特别是在治疗生理疾病的同时得到心理上的疏导。

5、街道、社区、大专院校分步或试点实施,引导推行 “义工制”,落实义工的义务与权利,鼓励市民参加义工为高龄老人服务,大力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以有偿、低偿、无偿等形式对不同层次的老人开展专业化养老服务,对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康复训练、精神慰藉等服务。

6、要落实收回社区所主管的商业出租房,开辟为老人的服务场所(如图书、阅览室等),避免图书室检查时开放做表面文章的现象。社区要多组织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活动。杜绝为不法商业行为的组织提供宣传场所。

7、社区服务要新、要活跃。日常社区的活动可分为两大类:日常生活类和文化娱乐类。要使知识性和娱乐性并重。日常生活类有病员护理、家庭服务,园艺等,可以经常举办一些科普知识讲座、音乐欣赏、家庭伦理道德、法律宣传、心理咨询等,还可组织短途旅游,各种比赛、书法摄影等。总之,社区活动要体现出社区居民对城市的热爱和对和谐社区的向往与追求。让生活能自理的老人每天生活内容丰富多彩、健康快乐地安度晚年。

8、引导开发银发市场一条街,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满足老人需求商品。

9、媒体要大力宣传遵老爱幼的先进和睦家庭事例,为全社会学习树立榜样,还要提倡并形成“厚养薄葬”的风气。

                                             致公党常州市委退二支部

                                                   2007年12月

 
主办单位:中国致公党常州委员会
邮箱:czzg609@126.com    苏ICP备10003730号-1
联系电话(组宣处:0519-8568396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