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中国已拥有4.5亿使用者,互联网作为民意表达的快速通道,使百姓关注公共事务、加强政治参与,表达意见、维护权利的途径更为通畅。然而,有些“网络推手”隐身于普通网民之中,受雇于某些“民意制造者”,按其意旨批量生产“民意”,前者获得佣金,后者在“民意”的成功制造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互联网的开放性和隐蔽性,在给正常利益诉求提供顺畅渠道的同时,也为一些放不上台面的不正当手段提供了土壤。
为更好地加强虚拟社会管理,避免社会舆论被误导而激化或放大社会矛盾问题的危险,特提出建议:一、加强传统媒体管理,更加注重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专业新闻机构,面对一些热炒的网络事件,新闻宣传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促使传统媒体必须保持高度的冷静、理性,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防范网络“民意病毒”的侵袭,抵制新闻炒作的诱惑。二、加强网络法规体系建设,强化虚拟的网络社会管理。国家和地方立法需紧跟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及时研究出台法律法规弥补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漏洞。公安网监等部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
(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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