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到饭店聚餐或预订年夜饭,经常会被告知进包间或预定年夜饭有“最低消费”标准。也就是说,顾客的消费必须达到餐馆饭店规定的数额,才能进入包间或吃上年夜饭。餐馆饭店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强制性消费,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直接推升了过度消费、奢侈消费,这样的“最低消费”完全背离了价值规律和顾客的正常需求,与中央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相抵触,为此建议:
一是我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物价部门要尽快进行监管,并采取有效措施,干预并制止这种“最低消费”的情况。
二是饮食行业协会应倡导餐饮企业进行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做到定位、定时和定价,明确告知菜品内容和具体收费项目,使顾客的消费尽量适度不浪费。
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科学规范的法律法规予以制约,从源头上防止人为的浪费。
(邵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