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任以来,提出了转变机关作风的要求,各地各级机关纷纷响应,许多地方出台了针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许多机关的工作作风出现了较好的变化。在少数地方出台的规定中出现了与《公务员法》不一致的地方,有些规定甚至损害了公务员的正当合法权益。为此建议:各地各机关在出台类似规定时应在《公务员法》的框架内进行,使转作风能进一步得到法律的规范和支持。
谢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