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市场成为了行业的一个新兴增长点,通过阿里巴巴发布食品销售信息的企业就有38000多家,食品信息70多万条,淘宝网食品店铺就多达60余万家,网购食品类交易额达170亿元。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消费方式同时有可能会因为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而面临着种种安全隐患。2013年3月,南京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食品造假案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
网售食品安全存在四大主要问题:一是产品标识不规范。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禁止生产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但网售食品的却通常只有网店名称和QQ号码,对于品牌、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QS、CIQ认证标志等信息,消费者只能得到卖家的口头承诺。二是食品质量无法保证。以淘宝网为例,共有2500种“自制食品”,主要来自家庭作坊和小食品厂,加工场所和包装制作者大多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手段,生产经营条件也很难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条件。而网售进口食品来源不明,更成为“高危一族”。三是欺诈售假比较严重。不少卖家盗用他人的实拍图或者虚构官方授权等信息,许多卖家还雇人去“刷信誉”。四是维权保障成本过大。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出现购物纠纷,消费者必定会因为缺少相关购物证明或消费凭证很难得到赔偿,而且经营户的赔偿能力也没有保障,此外网络交易多涉及异地维权,消费者维权费时费力。
网络食品交易涉及工商、卫生、食药监、税务、电子信息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呼吁政府部门引起重视,尽快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刘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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