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借助网络的投票选举事项越来越多,涉及我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网络投票具有信息公开、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等特点,但是网络投票也具有一些弊端。
一、网络投票缺乏代表性。大多数人对于网络投票选举的人或事并不清楚,只是根据介绍进行投票,主观意志强,不能客观反映被选举真实情况;
二、网络投票缺乏公正性。现在的网络投票已陷入朋友圈的怪圈,比拼的是人脉而不是被选举人或事项的事迹,通常通过微信朋友圈中不断传播,很多人是碍于亲朋的情面将信息不断地转发,并指明投票选举对象,人脉资源广的获得的投票数额更多;
三、网络投票的虚假性。为了获得更多的投票,有些人会采用刷票技术,一个IP地址可以多次投票,严重影响了投票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四、网络投票潜在的腐败风险。在网络投票过程中已出现了可用金钱买票数的现象,网络投票成为不法分子赚钱的一具新工具,有可能孳生新的腐败风险。
基于以上几点,网络投票选举已违背了发起部门的初衷,应加强引导,使其成为真正的选优评优的依据。
建议加强引导网络投票选举行为,规范大众选举的方式方法,可采用征集选举人的方式进行大众选举,设置选举人的要求,选举人应是对投票事项了解并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是与投票事项有关的人员),对选举人的身份信息予以前期甄别后组织投票。
任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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